四月,法院的判決下來了。
裴南初被判定為火災事故的主要過失方,賠償金額覆蓋了我全部的手術費用加誤工補償。
判決書裏有一段話被莫清寒用紅筆圈了出來:
"原告在明知險情的情況下進入火場施救,行為具有明顯利他性質。"
"被告方作為過失引火者,在事後未如實告知原告火災起因,並私自代理原告簽署放棄理賠聲明,主觀上存在隱瞞與侵權行為。"
白紙黑字,公開記錄。
所有她瞞了一世的東西,現在誰都能查到。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