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律師說得對,不能再等了。
我用了一周的時間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趁林清晏上班的時候進了書房。密碼是她的生日加我的生日,八位數。她以為換了密碼我猜不到,但這個組合她用了七年,從郵箱到銀行卡,從沒換過邏輯。
書房抽屜裏有一個檔案袋,裝著房產證原件。隻有她的名字——婚後購買,但首付是她父母出的,貸款是她一個人還的。傅律師說這種情況比較複雜,但婚後還貸部分及增值屬於共同財產。
我把所有材料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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