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既白介紹的第二篇稿約是給一家人物類公眾號寫的。
編輯發來選題:“我們想做一期關於‘離家出走的年輕人’的專題,你有興趣嗎?”
“我能寫我自己的故事嗎?”
“隻要你願意,用化名也行。”
我用了三天寫完了那篇稿子。
沒有用化名,用的是真名。
阮嶼川。
標題叫《十七個冰箱貼》。
寫的是十七次旅行,十七次被留下,十七年的三人份風景和一個人的遠方。
我沒寫恨,沒寫控訴,隻寫了事實。
事實本身就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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