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姓方,四十來歲,幹練利落,聽完我的情況後隻說了一句話:
"這個案子,你穩贏。"
她翻著我帶來的材料:"對方涉嫌故意殺人和詐騙,婚內出軌且轉移共同財產,你作為無過錯方,不僅可以要求離婚,還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那四十萬呢?"
"追回來。"方律師推了推眼鏡,"婚內共同財產未經配偶同意擅自贈與第三者,法律上是可以要求全額返還的。那個周婷婷,房子首付得吐出來。"
我點了點頭。
"還有奶奶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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