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要結婚了,
七月十九號。
他查的“黃曆”,定的“好日子”。
我無意間翻開他的舊手機,
日曆上,每年的這一天都寫著三個字:“幼晴生日”。
今年的多了一行:“婚禮”。
我拚命抑製住心慌,指尖不自覺地攥緊了衣角。
他娶我,
選在她的生日。
對於我的質問,他辯解道:“這不衝突,你是未婚妻,她對我很重要。”
我沒哭,
我摘下戒指,收好行李。
原來真正的心死,是悄無聲息的。
......
她來家裏第五天,我從美術館出差回來,發現自己喝水的杯子被換了位置。
那隻白色馬克杯是顧淮之送我的第一件禮物。
杯柄朝右——我習慣右手拿,
我用了三年。
可那天晚上我走進廚房,杯子在瀝水架上,杯柄朝左。
我把它轉回來。
有人用了我的杯子。
第二天早上,又朝左了。
第三天。
第四天。
每次都是朝左。
我去找顧淮之說這件事。
他正在書房改圖紙,頭都沒抬。
“一個杯子而已,你至於嗎。你不必這麼小氣。”
一個杯子而已,我確實也沒有其他的證據。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
我不是在跟另一個女人爭一隻杯子。
我是在跟他說“這是我的”,而他的回答是——“你不必這麼小氣。”
林幼晴是顧淮之大學的學妹。
剛從英國回來,說在找房子,暫時沒地方住。
他說讓她在客房借住幾天。
幾天變成了一周。
一周變成了一個月。
她的拖鞋從酒店的一次性換成了棉的。
粉色的。兔子的。不是我的。
她來的第一天,玄關就多了一雙新拖鞋。
而我的那雙穿了兩年,底磨平了,他從來沒說過給我換。
她在冰箱裏貼了便簽:“幼晴的酸奶”“幼晴的水果”。
她在洗手台上放了自己的洗麵奶、水乳、精華。一排。
我的東西被擠到了角落。
她穿我的睡衣——那件白色真絲的,我買了還沒穿,吊牌剪在垃圾桶最上麵。
她坐在我家沙發上,用我的杯子喝熱牛奶。
杯柄朝左。
她說:“聽眠姐,你家沙發好舒服。”
我說謝謝。
顧淮之從廚房探出頭:“舒服你就多坐會兒。”
那是我的位置。
沙發靠左邊扶手,因為左邊有個地燈,看書光線好
。她坐下去的時候很自然。
像來過一百次。
顧淮之給她熱牛奶。
顧淮之給她做飯。
顧淮之在周三晚上花三個小時做五菜一湯。
他從不給我下廚。
他說自己忙,說做飯浪費時間。
可林幼晴來了他就不忙了。
因為幼晴瘦了。
幼晴在英國吃不好。
幼晴需要補身體。
我坐在餐桌對麵,夾了一筷子清蒸鱸魚。
鹽放多了。
我咽下去,沒說話。
吃完飯我收拾碗筷。
林幼晴坐在沙發上,顧淮之給她削蘋果。
削了皮,切成小塊,插上牙簽。
他從來沒給我削過蘋果。
他說削皮太麻煩。
但給她的蘋果每一塊都大小均勻。
擺在白色瓷盤裏。
像日料店的果盤。
那天晚上我問他:“她什麼時候找房子。”
“還不確定。她在找工作。”
“一直住我們家?”
他翻了一頁圖紙。
沒抬頭。
“她一個人住酒店不安全。等找到工作再說。”
我沒再問了。
再問就是我小氣。
再問就是我容不下人。
他那句“你至於嗎”還擱在我嗓子眼裏,像一根沒咽下去的魚刺。
周五晚上,我主動約他出去吃飯。
沒叫林幼晴。
就我們倆。
那家西班牙餐廳是他求婚的地方。
我特意選的。
我以為換個環境,他能聽進去我說的話。
點了菜。
他一直在回消息。
屏幕朝上。
我看見了頭像——林幼晴的。
“顧淮之,今天這一頓飯,你能不回了嗎。”
他抬頭看了我一眼。
把手機翻過來扣在桌上。
那個動作我見過很多次。
我發現他每次跟林幼晴發消息,都這麼扣。
像藏什麼東西。
然後他說:“幼晴最近狀態不好。她家人都在國外,她又沒朋友。你別多想。”
三句話。
我們之間隻剩下三句話的頻率。
我放下叉子。
“吃飽了。”
我沒吃飽。
但我不想坐在那裏,看著未婚夫給另一個女人回消息。
鄰桌來了一對情侶,男孩子一直在看女孩子的臉。
不是看手機。
不是看菜。
回家路上我一直在想。
去年我生日,他在外地盯項目。
我等了一整夜,蛋糕塌了一半。
他說“下周給你補”。
下周來了,他忘了。
可林幼晴說想吃西班牙海鮮飯,他下班就帶她去了。
他從沒忘記過她的事。
每次都說“幼晴一個人在外麵不容易”。
那我呢?
是不是因為我一直很“容易”,從來不生病,從來不迷路,從來不需要他半夜來接,
所以我活該一個人吃蛋糕,一個人打車,一個人在展廳門口等他到天黑。
那晚睡前我還在想——他還是在乎我的。
他求婚了,戒指在我手上,婚禮場地定了,等林幼晴找到工作就好了,
婚禮辦完就好了,那時候我還覺得能等得到。
我認識顧淮之那年二十五歲。
剛進美術館做策展助理,他是開幕展的展廳設計師。
第一次見麵在布展現場,
他站在梯子上調燈光,低頭問我:“這個角度怎麼樣。”
我仰頭看他,逆光,他眼睛很亮,
追我的時候,他每天都來美術館等我下班。
冬天帶熱奶茶,夏天帶冰咖啡,奶茶裝在保溫杯裏,他說怕涼了。
有一次下暴雨,他把外套脫下來遮在我頭上,自己淋得透濕。
我說你也遮一下,他說不用,你是女孩子,不能淋雨。
那件外套是深藍色的,後來洗了很多次,領口磨白了,我一直留著。
在一起的第二年,他的設計事務所資金鏈斷裂,
他把賬上餘額給我看,不到兩萬塊,月底還要發工資。
我把工作三年的積蓄全打到他卡裏,二十五萬。
他說算借的,我說不用還。
他把我抱起來轉了三圈,他說聽眠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
那時候他眼睛很亮,很亮。
第三年,他爸查出肺癌,他在外地盯項目回不來,我請了兩周假去陪床。
端水、喂藥、擦身、倒尿盆。
同病房的阿姨說:“你女兒真孝順。”
他爸說:“不是女兒,是兒媳婦。”
他爸拉著我的手說:“聽眠啊,淮之這輩子遇到你,是他修來的福氣。”
他趕到醫院那天晚上,
我給他削了個蘋果。
他咬了一口。
手機響了。
林幼晴。
他站起來就往外走。
蘋果放在床頭櫃上,咬了一半。
氧化了。
黃了。
我把它扔進垃圾桶。
他回來的時候已經淩晨一點。
我靠在陪護椅上睡著了。
沒叫醒我。
沒給我披件衣服。
隻是坐在床邊發了一條消息。
發完把手機屏幕朝下扣在桌上。
那個動作,後來我見過很多次。
又是林幼晴的事。
他的動作像藏臟東西。
那時候我不懂。
我以為他隻是習慣性地尊重隱私。
後來我才明白——他扣手機不是尊重。
是怕我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