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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結婚了,

七月十九號。

他查的“黃曆”,定的“好日子”。

我無意間翻開他的舊手機,

日曆上,每年的這一天都寫著三個字:“幼晴生日”。

今年的多了一行:“婚禮”。

我拚命抑製住心慌,指尖不自覺地攥緊了衣角。

他娶我,

選在她的生日。

對於我的質問,他辯解道:“這不衝突,你是未婚妻,她對我很重要。”

我沒哭,

我摘下戒指,收好行李。

原來真正的心死,是悄無聲息的。

......

她來家裏第五天,我從美術館出差回來,發現自己喝水的杯子被換了位置。

那隻白色馬克杯是顧淮之送我的第一件禮物。

杯柄朝右——我習慣右手拿,

我用了三年。

可那天晚上我走進廚房,杯子在瀝水架上,杯柄朝左。

我把它轉回來。

有人用了我的杯子。

第二天早上,又朝左了。

第三天。

第四天。

每次都是朝左。

我去找顧淮之說這件事。

他正在書房改圖紙,頭都沒抬。

“一個杯子而已,你至於嗎。你不必這麼小氣。”

一個杯子而已,我確實也沒有其他的證據。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

我不是在跟另一個女人爭一隻杯子。

我是在跟他說“這是我的”,而他的回答是——“你不必這麼小氣。”

林幼晴是顧淮之大學的學妹。

剛從英國回來,說在找房子,暫時沒地方住。

他說讓她在客房借住幾天。

幾天變成了一周。

一周變成了一個月。

她的拖鞋從酒店的一次性換成了棉的。

粉色的。兔子的。不是我的。

她來的第一天,玄關就多了一雙新拖鞋。

而我的那雙穿了兩年,底磨平了,他從來沒說過給我換。

她在冰箱裏貼了便簽:“幼晴的酸奶”“幼晴的水果”。

她在洗手台上放了自己的洗麵奶、水乳、精華。一排。

我的東西被擠到了角落。

她穿我的睡衣——那件白色真絲的,我買了還沒穿,吊牌剪在垃圾桶最上麵。

她坐在我家沙發上,用我的杯子喝熱牛奶。

杯柄朝左。

她說:“聽眠姐,你家沙發好舒服。”

我說謝謝。

顧淮之從廚房探出頭:“舒服你就多坐會兒。”

那是我的位置。

沙發靠左邊扶手,因為左邊有個地燈,看書光線好

。她坐下去的時候很自然。

像來過一百次。

顧淮之給她熱牛奶。

顧淮之給她做飯。

顧淮之在周三晚上花三個小時做五菜一湯。

他從不給我下廚。

他說自己忙,說做飯浪費時間。

可林幼晴來了他就不忙了。

因為幼晴瘦了。

幼晴在英國吃不好。

幼晴需要補身體。

我坐在餐桌對麵,夾了一筷子清蒸鱸魚。

鹽放多了。

我咽下去,沒說話。

吃完飯我收拾碗筷。

林幼晴坐在沙發上,顧淮之給她削蘋果。

削了皮,切成小塊,插上牙簽。

他從來沒給我削過蘋果。

他說削皮太麻煩。

但給她的蘋果每一塊都大小均勻。

擺在白色瓷盤裏。

像日料店的果盤。

那天晚上我問他:“她什麼時候找房子。”

“還不確定。她在找工作。”

“一直住我們家?”

他翻了一頁圖紙。

沒抬頭。

“她一個人住酒店不安全。等找到工作再說。”

我沒再問了。

再問就是我小氣。

再問就是我容不下人。

他那句“你至於嗎”還擱在我嗓子眼裏,像一根沒咽下去的魚刺。

周五晚上,我主動約他出去吃飯。

沒叫林幼晴。

就我們倆。

那家西班牙餐廳是他求婚的地方。

我特意選的。

我以為換個環境,他能聽進去我說的話。

點了菜。

他一直在回消息。

屏幕朝上。

我看見了頭像——林幼晴的。

“顧淮之,今天這一頓飯,你能不回了嗎。”

他抬頭看了我一眼。

把手機翻過來扣在桌上。

那個動作我見過很多次。

我發現他每次跟林幼晴發消息,都這麼扣。

像藏什麼東西。

然後他說:“幼晴最近狀態不好。她家人都在國外,她又沒朋友。你別多想。”

三句話。

我們之間隻剩下三句話的頻率。

我放下叉子。

“吃飽了。”

我沒吃飽。

但我不想坐在那裏,看著未婚夫給另一個女人回消息。

鄰桌來了一對情侶,男孩子一直在看女孩子的臉。

不是看手機。

不是看菜。

回家路上我一直在想。

去年我生日,他在外地盯項目。

我等了一整夜,蛋糕塌了一半。

他說“下周給你補”。

下周來了,他忘了。

可林幼晴說想吃西班牙海鮮飯,他下班就帶她去了。

他從沒忘記過她的事。

每次都說“幼晴一個人在外麵不容易”。

那我呢?

是不是因為我一直很“容易”,從來不生病,從來不迷路,從來不需要他半夜來接,

所以我活該一個人吃蛋糕,一個人打車,一個人在展廳門口等他到天黑。

那晚睡前我還在想——他還是在乎我的。

他求婚了,戒指在我手上,婚禮場地定了,等林幼晴找到工作就好了,

婚禮辦完就好了,那時候我還覺得能等得到。

我認識顧淮之那年二十五歲。

剛進美術館做策展助理,他是開幕展的展廳設計師。

第一次見麵在布展現場,

他站在梯子上調燈光,低頭問我:“這個角度怎麼樣。”

我仰頭看他,逆光,他眼睛很亮,

追我的時候,他每天都來美術館等我下班。

冬天帶熱奶茶,夏天帶冰咖啡,奶茶裝在保溫杯裏,他說怕涼了。

有一次下暴雨,他把外套脫下來遮在我頭上,自己淋得透濕。

我說你也遮一下,他說不用,你是女孩子,不能淋雨。

那件外套是深藍色的,後來洗了很多次,領口磨白了,我一直留著。

在一起的第二年,他的設計事務所資金鏈斷裂,

他把賬上餘額給我看,不到兩萬塊,月底還要發工資。

我把工作三年的積蓄全打到他卡裏,二十五萬。

他說算借的,我說不用還。

他把我抱起來轉了三圈,他說聽眠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

那時候他眼睛很亮,很亮。

第三年,他爸查出肺癌,他在外地盯項目回不來,我請了兩周假去陪床。

端水、喂藥、擦身、倒尿盆。

同病房的阿姨說:“你女兒真孝順。”

他爸說:“不是女兒,是兒媳婦。”

他爸拉著我的手說:“聽眠啊,淮之這輩子遇到你,是他修來的福氣。”

他趕到醫院那天晚上,

我給他削了個蘋果。

他咬了一口。

手機響了。

林幼晴。

他站起來就往外走。

蘋果放在床頭櫃上,咬了一半。

氧化了。

黃了。

我把它扔進垃圾桶。

他回來的時候已經淩晨一點。

我靠在陪護椅上睡著了。

沒叫醒我。

沒給我披件衣服。

隻是坐在床邊發了一條消息。

發完把手機屏幕朝下扣在桌上。

那個動作,後來我見過很多次。

又是林幼晴的事。

他的動作像藏臟東西。

那時候我不懂。

我以為他隻是習慣性地尊重隱私。

後來我才明白——他扣手機不是尊重。

是怕我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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