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後,離婚協議正式簽字。
趙凱最終沒敢上法庭。
他的律師看完我準備的證據後明確告訴他,真要打官司,他不僅要被分走大部分房產,還要麵臨婚內過錯方少分甚至不分財產的判決。
更何況,那些證據一旦公開庭審,他的名聲、工作、社會關係,全會完蛋。
他選擇了簽字。
房子拍賣,扣除剩餘貸款後,我分六成,他分四成。
我那六成裏,優先歸還我爸的十萬購房款和三十萬手術費。
五萬住宿費由趙凱單獨退還。
孩子歸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