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進入法律程序。
陳伯幫我找了靠譜的律師,整理好所有證據鏈。
偽造委托書——有筆跡鑒定和公證記錄。
私自轉移存款——銀行有完整操作記錄。
入室翻找——麵館老板娘和幾個鄰居都願意作證。
明遠慌了。
三天內打了四十多個電話,我一個沒接。
最後他和劉佳怡找到了陳伯家樓下。
陳伯不讓他們上樓,在小區門口見的。
我站在窗戶邊,聽得一清二楚。
“陳伯,您看著明遠長大的,幫我勸勸我媽。一家人鬧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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