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伯家在城東老小區裏,兩室一廳,幹淨整齊。
他老伴去世早,一個人住,聽說我的事後立刻騰了一間屋子。
花了一天時間幫我把所有賬捋清了。
情況比我想的還糟。
第一,那套學區房。
明遠過戶沒成功,因為產權證在我手上。
但他偽造了我的委托書,把房子掛在中介網站上出售。
標價三百二十萬,已經有人在談。
第二,我的銀行存款。
我有兩張卡。
日常用的那張不超過五萬。
另一張是存了十幾年的定期,三十八萬。
住院期間兩張卡全被取空了。
“怎麼取的?櫃台有人臉識別。“
陳伯沉默了一下。
“你那張定期卡,是你兒子帶著你的身份證原件去辦的掛失補卡。“
“他跟銀行說你本人行動不便,委托他辦理。“
“銀行程序確實有漏洞,後麵可以追究。“
“日常那張卡的五萬,你之前開通了手機銀行,密碼他知道,直接線上轉走了。“
我閉了一下眼。
密碼是明遠的生日。
用了十幾年沒改過。
因為我從來沒想過,需要防自己的兒子。
“三套公寓呢?“
“動不了。“陳伯語氣肯定。
“限製條件嚴格得很,必須你本人到場。他連你有這三套房都不知道吧?“
我點頭。
謝天謝地。
“現在怎麼辦?“
陳伯推了推老花鏡。
“第一,委托書是偽造的,我擬好了律師函和報案材料,你簽字明天就遞。“
“第二,存款有法律途徑追回,需要時間。“
“第三——“他看了我一眼,“你準備怎麼處理你兒子?“
我盯著桌上明遠小時候的照片。
那是從鐵盒子裏搶救回來的,揣在口袋裏跟了我一路。
照片裏他七八歲,門牙掉了一顆,咧嘴笑,手裏舉著根冰棍。
那個小男孩,怎麼就長成了這副模樣?
我把照片翻過去,扣在桌上。
“陳伯,再幫我擬一份東西。“
“什麼?“
“斷親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