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睫毛輕顫,沒有說話。
隻是靜靜聽著他,滿嘴的咒罵與侮辱。
而背在身後的手,攥得緊緊的,指甲嵌得掌心生疼。
同樣是爸媽的孩子,但我與他僅從名字中,便能窺見天差地別的人生。
永輝永輝,是永遠光輝的存在。
而沈哲,哲字寓意智慧,可在這個家裏,我的智慧從未被看見。
她的存在不被在意,也沒有意義。
所以,當哥遇到阻礙,“弟”就理所應當被獻祭出去。
因為項目無人投資,沈永輝找上了財大氣粗的建材老板王總。
王總好色重欲,最喜歡未經人事的青澀男孩。
於是,他投其所好。
在他的飯局上,給我狂灌下了藥的酒水。
然後,把昏迷的親弟弟,送上了利益者的床。
事後,看著我崩潰控訴。
他囂張不屑,毫不畏懼:
“你盡管去鬧啊!看在這個家,爸媽是站你還是站我?!
“沈哲我勸你識相點!乖乖閉嘴,當作啥都沒發生,在家才能有好日子過!”
他那些惡心話,句句戳心,字字入骨。
可我卻無力反駁。
爸媽隻會偏袒他,不可能在意我。
我隻有一個選擇:忍氣吞聲。
而那個建材老板王總白手起家,商業眼光也是有的。
嘴上說著投資,其實就象征性地投了幾十萬,純當打賞。
這幾十萬,在沈永輝眼裏,無異於打發叫花子。
無處泄憤的他,就把這一切怪在我身上。
怪我不夠主動,怪我故作清高,怪我沒伺候好男人。
但凡投資碰壁,他就會如現在一樣,遷怒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