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相識的紀念日,她為了去安撫情緒失控的蘇文淵,把我一個人晾在家裏。
我的生日,她為了陪蘇文淵去看縣城的畫展,讓我獨自麵對一桌漸漸變涼的飯菜。
我哭過,鬧過,可換來的永遠是她那句“興華,你為什麼不能懂事一點呢?他隻是個可憐的孩子”。
這一次,她更是在我最需要她的時候,把我扔在塵土裏,跑去陪那個“可憐的孩子”。
過去我們共同許下的“同甘共苦,不離不棄”的美好願景,現在回想起來,隻覺得無比諷刺。
好在村民們都是熱心腸。他們七手八腳地找來一輛運貨的板車,小心翼翼地把我抬上去,幾個人輪流推著,一路小跑著往二十裏外的鎮上醫院趕。
路上,有熱心腸的大媽忍不住替溫婉說好話:
“興華啊,你也別怪溫老師。小文淵這孩子打小就孤僻,爹媽死得早,跟著爺爺奶奶長大,村裏孩子都欺負他。也就溫老師能跟他多說幾句話,這次溫老師也是關心則亂,等她過來我們幫你好好說說她。”
聞言,我扯出一個比哭還難看的笑容。
顛簸的板車加劇了我的痛苦,我疼得說不出話,隻能死死咬著牙,任由冷汗浸濕衣衫。
終於到了醫院。
醫生看到我滿是泥土和鮮血的樣子,立刻安排了緊急檢查。
“太嚴重了!左腿脛骨粉碎性骨折,拖延的時間太長,部分組織已經開始壞死,必須立刻手術!再晚一點,這條腿可能就保不住了!家屬呢?家屬在哪?趕緊簽字!”
村民們麵麵相覷,誰也不知道溫婉什麼時候能過來。
我強撐著最後一絲清醒的意識,用那隻還能動的、顫抖的右手,在手術同意書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沈興華。
被推進手術室的那一刻,我眼前猛地一黑,徹底失去了知覺。
我從麻藥的昏沉中醒來,已經是第二天了。
身上插著各種管子,左腿被厚厚的石膏固定著,吊在半空中,麻木而沉重。
病房裏空無一人,隻有輸液架上的藥水一滴一滴地落下。
我想喝水,嘴唇幹裂得像焦枯的樹皮,可身邊連個倒水的人都沒有。
我們倆都是外地來的知青,在這裏沒有親人。
而我的妻子,此刻不知道正在哪裏。
我睜著眼,茫然地看著天花板上斑駁的黴點。
應國家號召下鄉支教那年,我們剛結婚。她抱著我,在我耳邊一遍遍發誓,說此生必不負我。
後來我幫村裏修水渠時病倒了,她守在我床前三天三夜,眼睛熬得通紅,她說她一定會是個好妻子,會照顧我一輩子。
可她的誓言太輕,風一吹,就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