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他的聲音突然一下子冷了下去。好吧,是我自作多情了。
他似乎想再解釋什麼,但我實在太尷尬,逃一樣地飛速離開。
回去打開手機,經紀人發來了很多消息。
“出國鍍個金,回來就什麼都要搶,別說在國外了,就是出國前也沒什麼實績。”
“裙子還壓你身前,你是麵團子嗎?就這麼讓人欺負。”
“一部拿得出手的作品都沒有,靠著幾個國外的鑲邊角色就拿了影後,憑什麼?”
“許總是眼睛瞎了嗎?非要捧她。”
......
陸陸續續的幾十條信息。
我看得好笑,又心酸。
社媒上對於我沒拿獎也是一片嘲諷,粉絲們都在替我反黑,以及留言安慰我。
經紀人、助理以及很多工作人員,從跑組就一直帶著我,從藉藉無名到現在。粉絲們也是一路陪伴。我或許不應該一直這樣下去了。
突然收到許妄的電話,語氣擔心,不似作偽:“初月喝醉了,我先送她回去了。你還在那兒嗎?我派人來接你?”
我看了一眼時間,據他們離開已經兩小時了,“不用了,我已經到酒店了。”
“那就行。”他放下心來:“那續約合同再讓一個點,你九我一。反正咱倆不必分這麼細。”
“不用......”
話沒說完,就被對麵的女聲打斷:“許妄,我好難受啊。”
“不跟你說了,初月吐了。”
電話被匆匆掛斷。
我想說的是,不用再簽約了。
洗完澡出來,意外收到了宋初月的好友申請。
通過後她發來了一張許妄趴在床邊睡著的照片,以及簡簡單單五個字:“我們複合了。”
我沒有回複。
即使早就預料到會有這一天,但真的來的時候,還是一瞬間的失神。
她又接著發,“我用許妄手機找的你聯係方式。他的手機密碼還是我的生日。”
“我知道你們的約定,但那隻不過是他和我賭氣罷了。他不記得了,你也不要放心上。”
“隻要我回頭,他就一直在原地。”
我沒有解釋什麼,隻回了:“祝你們幸福。”
然後打開手機銀行,盤點了一下這些年的收入。
我的合約一次性簽了十年,即使紅了,也沒有重簽,依舊按照之前的分成比例。
所以這些年替公司賺的錢早就夠回本數倍了。
但我還是對比了一下賠償金,還好,存款是夠的。
合同到期後,我想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