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朝堂上,關於藩王遠洋船隊的章程經過了三次審議。
頭一回在商部,冒襄和黃秉忠對著海圖,把船型規格一條一條地過,最後定了千料以下、炮位不超過六門的標準。
李邦華在兵部那邊也把火炮清單核了一遍,從天津兵工廠的庫存裏劃了一批輕型舷炮出來,口徑統一,不配攻城用的重彈。
第二次審議在文淵閣,周延儒和李邦華把監船官的編製和任期定了下來。
每船配一名監船官,由工部委派,任期三年,期滿輪換,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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