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前,夏薇薇提上飯菜到醫院看父親,看見瘦弱的父親躺在床上,右腿打著石膏,她的眼淚撲簌簌掉下來。
父親這麼受罪,她不能幫父親疼痛不說,連住院費都交不起。
看見夏薇薇哭,夏父忙安慰她說:“我沒事,過幾天就可以出院了。”
當年夏薇薇的外公因為隻有她母親一個女兒,看夏父是個孤兒,人特別老實,就招為上門女婿,夏父才算有了家。
這麼多年,他用瘦弱的雙肩支撐著這個家,雖然很辛苦,日子也不富裕,但他很滿足,也很愛一雙兒女。
晚上夏薇薇留在醫院照顧父親,父親睡著後,她到街上買了一個日記本和一支中性筆。
夏薇薇有寫日記的習慣,從讀小學學會寫日記開始,幾乎每天都會寫。
後來是有重要的事才寫,幾十本日記,記載了她這麼多年的喜怒哀樂。
回到病房,其他的病人和家屬都睡著了,她就著走廊的燈開始寫日記:
“2003年7月15日,太陽。
“我回來了。
“其實我差點回不來,因為我最後的幾百塊錢被小偷偷了,又迷路,連火車站都找不到,這是路癡者的悲哀。
“我急得哭的時候,遇到了一位好心的當兵的弟弟,他把我送到車站,幫我買了火車票,還給我的包裏塞了兩百塊錢,但他不肯留下名字。
“把我送上火車的時候,他對我說:不管什麼時候,都不要放棄希望,要相信,人間自有真情在!
“我看著他遠去的背影淚流滿麵,或許這一生我們都沒有機會再見,但他的這句話我會永遠記得!
“回到家裏,迎接我的是鄰居的謾罵,如果在五年前,我隻會躲在媽媽身後無助地哭泣,但今天沒有,我要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保護我的家人。
“五年時間,我長大了!
“五年時間,鄉下的變化很大,很多人家都修起了樓房,隻有我們家還是一如既往地窮,窮得爸爸摔傷了,連住院費都交不起。
“但是我不會被打倒的,因為兵弟弟說過,不管什麼時候都不要放棄希望。
“我不會放棄希望!”
闔上日記本,夏薇薇愁容滿麵地看著父親憔悴的麵容,在日記本裏口號喊得很響亮,但在現實中要撐過去並不容易。
父親的住院費到哪裏去弄?這是目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而她卻一籌莫展!
次日母親做好早飯送來醫院給父親,夏薇薇回家弄飯吃,順便照顧家裏的雞鴨豬,下午她帶晚飯來醫院,母親再回家守著。
每天就這麼忙忙碌碌地過著,李如花看見夏薇薇的影子都要追著罵,她隻能裝著聽不見。
鎮法律援助事務所接到夏薇薇的電話以後,過了兩天,派了一個姓馮的年輕女律師到夏薇薇的家裏來了解情況。
這時候是半上午,鄉鄰們都在外麵幹活,有人看見一個年輕女人進了夏薇薇的家,以為是她的同學來了,也沒有人在意。
夏薇薇正在跟律師談的時候,李如花從外麵回來,一邊走一邊又開始罵。
從那天夏薇薇說要起訴她以後,這幾天因為李如花沒有接到什麼法院的傳喚,她覺得夏薇薇是嚇唬她的,每天都點著夏薇薇的名字罵,罵得很難聽,夏母幾次都忍不住想出手打李如花,被夏薇薇死死攔住了。
小馮律師聽見了罵聲,問:“她就是在罵你?”
夏薇薇點頭:“是。”
小馮律師很氣憤,說:“這罵得也太難聽了,我得現場取個證,以免她到時候耍賴。”
小馮律師拿出錄音筆,將李如花的辱罵全部錄了下來。
臨走的時候,她對夏薇薇說:“你不用擔心,這個官司我一定幫你打。”
晚上,夏薇薇繼續寫日記:“2003年7月18日,晴。鎮法律援助事務所的小馮律師來了,我對這場官司充滿了信心。”
李如花又罵了幾天,村廣播忽然通知,說村委會有李如花的信,要她馬上去取。
沒等她去取,村支書就送上門來了,說是法院寄來的傳票,要求她必須在2003年7月30號到縣人民法院應訴。
李如花簡直嚇壞了,她沒有想到法院真的會幫夏薇薇打這個官司。
她想躲在家裏不去,結果到了7月30號那天,縣法院把辦案現場移到了丁家溝村委會,全村人都去旁聽了這場審判。
因為有鄉鄰作證,有小馮律師的錄音筆作證,法院判決李如花敗訴,要她當眾向夏薇薇道歉,並保證以後不會再辱罵夏薇薇和她的家人。
李如花不服,說夏母偷了她家的雞不承認,她才罵的。
法院的同誌問:“你有什麼證據證明她偷了你的雞?”
“因為夏家根本沒有錢,她卻買回了豬飼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