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人長情,也認死理。
喜歡上一張臉,十年都換不了。
第一次見陸晚晴,我追著她的車跑了三條街。
車窗降下時,我的眼淚當場掉了下來。
陸晚晴笑了。
“這麼喜歡我?”
我沒有解釋。
因為她的眉眼,像極了失蹤多年的沈知意。
尤其低頭看人時,幾乎一模一樣。
陸晚晴把我帶回了家。
這一留,就是五年。
我愛盯著她吃飯,喜歡從背後抱她,就連她往家裏領男人,我也從不鬧。
陸晚晴認定,我愛她愛得沒有尊嚴。
她喝醉後,捏著我的下巴問:
“如果我毀容,你是不是就不要我了?”
我摸著她的眼尾。
“求你,別弄壞這張臉。”
她聽完,總會心情很好地吻我。
後來,她身邊多了個男整形醫生。
男人嫌她眼尾那顆痣不好看,哄她點掉。
陸晚晴沒有拒絕。
拆掉紗布那天,她故意摟著男人,問我:
“還喜歡嗎?”
我看了很久。
沒有那顆痣,她終於不像沈知意了。
陸晚晴的臉色一點點沉下去。
“怎麼,不認識我了?”
我還沒回答,手機先收到一張照片。
失蹤多年的沈知意,找到了。
那麼,這場扮裝遊戲,也該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