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爆火的第一天,城管就把我的攤位圍了。
他們說我汙染環境、影響市容。
想繼續擺攤,先交衛生費、安保費和空氣治理費。
可笑的是,三年前文旅局還求著我留下,
說我是帶動本地經濟的第一塊招牌。
我是土生土長的青石鎮人,
景區剛開發時,遊客看完山水就走,村裏的年輕人隻能外出打工。
我拿積蓄買了輛二手餐車,第一個在山腳擺起臭豆腐攤。
那時候一天賣不出幾份,村裏人也笑我:
“守著這片荒地,能掙幾個錢?”
我不服,天天研究菜單、拍視頻,還主動給遊客畫路線。
後來一條山頂日落配不燒心臭豆腐的視頻火了。
看見有了人氣,我又挨家挨戶勸鄉親:
“別去外地打工了,先試一個月。”
“攤位我幫你找,食材我幫你聯係,賠了算我的。”
短短兩年,原本冷清的山口變成了旅遊打卡地。
結果景區一火,規矩全變了。
“你這個臭豆腐攤汙染環境,得多交8萬。”
我問:“當初求我來的時候,怎麼不說汙染?”
她笑了:“當初是扶持,現在是規範。”
我沒有再說話,隻在群裏通知:
“從今天起,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