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厲明朝把一份否認血緣的親子鑒定甩在我臉上,將我和剛滿月的兒子趕出家門。
她不肯離婚,隻按月寄錢:
“說出這個孩子是誰的,我就接你們回來。”
我抱著兒子要求她重新鑒定,她冷笑:
“你還想騙我多久?”
兒子兩歲時查出腦腫瘤,
他想要一塊電話手表,說媽媽想他時,就能隨時找到他。
可當我打電話給厲明朝讓她來看看兒子時,她隻回:
“要錢就要錢,不要找別的理由。”
兒子在三歲生日那天離世。
臨終前攥著我的手:
“爸爸,媽媽不要我,我也不要她了。”
他走後,我也吞下了農藥。
意識尚清醒時,同城快遞送來一個電話手表的包裹。
我還沒拆封,厲明朝便發來一段語音:
“生日禮物到了吧?鑒定是假的,孩子就是我十月懷胎生下的那個,根本沒被掉包。”
“我的男閨蜜林如琢賭你這三年內熬不住苦日子會去找別的富婆,我才拿這個借口試了試你。”
“你沒讓我失望,明天我就接你們回家。”
原來,她從沒懷疑過兒子的身世。
她隻是拿我們父子的三年,賭我會不會變心。
如今賭贏了。
可她要接回家的兩個人,
一個已經死了,一個也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