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三周年紀念日,我看中一雙800塊的球鞋,女友卻當眾罵我拜金,讓我省錢攢彩禮。
為了不讓她生氣,我隻好放下。
可轉身她就在拍賣會上,豪擲三千萬為她的竹馬點天燈,拍下了一塊破石頭。
眾人豔羨不已,稱讚她眼光獨到。
她的竹馬私信嘲諷我:“她說了,你這種窮光蛋,不配穿500以上的鞋,隻配吃軟飯。”
我才明白,她一直嫌我窮酸,隻是拿我當提款機。
我平靜地提出分手,並將那雙球鞋買了下來。
她卻勃然大怒:“周司嶼!你裝什麼清高?你吃我的住我的,分手可以,先把這幾年花的錢吐出來,給我竹馬補齊那三千萬的尾款。”
我笑了,甩出我的黑卡:“好啊,那就來算算賬。”
當我的頂級財務團隊列出這些年我在她身上花費的幾千萬隱藏賬單時,她徹底崩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