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水鄉婚俗,大婚日新郎要在高腳樓拋下係著紅綢的喜鴨。
新娘在水中搶到喜鴨才能入洞房。
若落入旁人之手,則需另娶。
如果不另娶,則婚事作廢,需要再等三年。
吉時已到,我站在高腳樓上,卻沒在水裏的搶親隊伍中找到她。
直到望向蘆葦蕩,才看到她正將病弱的青梅竹馬護在身後。
竹馬滿臉愧疚:
“若華,你快去水裏搶喜鴨吧。”
“要是被別人搶了,阿遠就嫁不成你了。”
傅若華替他攏緊外套,語氣篤定:
“讓他再等三年吧,你剛離了婚受不得刺激,我得陪著你。”
“他為了我連前途都不要了,替我盡孝那麼多年,早就死心塌地了。”
“再說他早就把身子給了我,不差洞房這一晚。”
“那些女人不會真的去搶的,她們都知道了。”
我死死抱著喜鴨,眼淚止不住地砸在地板上。
為了嫁給傅若華,我放棄了城裏工作。
還替她臥病的母親端了三年湯藥。
三年的犧牲,隻換來一句有恃無恐的“死心塌地”。
我不願再做個笑話,看向對岸那個正抬頭望著我的身影喊道:
“阿猗,你的水性,現在還是寨子裏最好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