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全員名校畢業,就出了我這麼一個中專仔。
大哥清北,二哥常春藤,爸媽當年也是高考狀元。
隻有我讀了三年中專,畢業開了間圖文店。
圈裏人提起大哥二哥,張口就是青年才俊。
提起我,隻問複印一張能掙幾毛錢。
我笑而不語,畢竟開店隻是業餘,頂級文書鑒定師才是我的工作。
可鑒一頁合同死一片腦細胞,印一百頁隻費點墨。
現在機器忙著,我閑著,簡直不要太爽。
直到今天,失蹤多年的二叔帶著一排頂級律師闖進家門。
他甩出一份爺爺生前擬定的百頁合同,要求全盤接收家族股份。
大哥眉頭緊鎖,二哥翻了三遍條款,臉色煞白:
“字跡是真的。印章也是真的。公證和法條邏輯全是真的。”
全家人陷入死寂,媽媽抱著我哭成了淚人。
二叔把筆拍在桌上,笑得麵目可憎:
“大哥,簽吧,兄弟一場,我給你們家留套房子,別逼我把事情做絕。”
爸爸絕望地閉上眼,為了保全家人,顫抖著準備簽字交權。
我習慣性地翻了翻眼前的百頁合同,笑了。
真簽名,假內頁。
東拚西湊的東西,也敢拿來吞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