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圈大小姐顧清妍與白月光鬧分手那晚,在會所隨手點中了送酒的我。
她給我豪宅、名表和一張無限額黑卡。
讓我從交不起父親醫藥費的窮小子,成了人人豔羨的顧家女婿。
所有人都說,她嫁給我,隻因我眉眼有三分像他。
起初,我也隻想償還她的恩情。
可七年裏,我替她擋過酒、搶過項目,陪她熬過奪權最難的日子,也在不知不覺間交付了真心。
後來白月光回國,她沒有與我離婚。
他進入顧氏,做她的左膀右臂;我留在顧家,陪她應酬周旋。
她會為他推遲結婚紀念日,也會在我受盡刁難時,親自出麵替我撐腰。
我便以為,七年夫妻,終究抵得過年少情深。
直到結婚七周年那晚,酒店突發大火。
顧清妍護著隻受了輕傷的他衝出火場,卻將被濃煙嗆得站立不穩的我留在原地。
送到醫院時,我已經沒了心跳。
醫生連續搶救三次,才把我從鬼門關前拉回來。
我看著她遲來的紅眼,忽然覺得這七年像一場笑話。
她曾將我從泥濘裏救出來,又親手把我丟進火海。
如今我從鬼門關走了一遭,欠她的也算用命還清了。
我摘下婚戒,簽好離婚協議,悄無聲息地離開了京市。
從此以後,顧清妍的丈夫死在那場大火裏。
活下來的我,與她再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