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桃村有一條老規矩:
有戀人的姑娘,要在祠堂向桃樹神掛名,在桃花節當天接過戀人親手遞上的桃枝。
沒接到,就是欺神,她不僅會忘掉那個男人,而且看到那個男人就會倍感痛苦。
我把這件事告訴男友顧景珩,千叮嚀萬囑咐,他笑著摸我的頭:
“一枝桃花而已,瞧把你嚇的,就這點膽子?我肯定給你啊。”
可桃花節那天,我妹妹林知晚站在橋邊哭。
“姐姐生活那麼幸福,就算少了一個桃枝也不會怎麼樣吧?可我從來沒被人選擇過。”
繼母趙雪梅拽住顧景珩的袖子:
“晚晚心臟不好,受不了刺激,你就把桃枝給晚晚。知桃懂事,她不會計較。”
於是顧景珩把原本準備給我的桃枝,遞到了林知晚手裏。
我質問他為什麼,他卻一臉不以為意:
“不就一枝破桃花,有什麼好看的?你讓晚晚一次,我改天給你買一大捧玫瑰補償你。”
他以為第二天買束花、說幾句軟話,我就會原諒他。
可第二天醒來,我看著站在門口的他,隻覺得頭疼欲裂。
這個陌生男人,為什麼還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