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第五年,顧明媚出軌了。
她把小三保護得很好,金屋藏嬌,不曾露麵。
為了逼我離婚,也不再給我一分錢。
一直當家庭主夫的我,求職四處碰壁,靠一個月三千的薪水度日。
顧明媚懶懶開口:“隻要你答應離婚,財產分你五千萬。”
我冷笑:“等你死了,這些夫妻共同財產本來就是我的。顧明媚,你永遠別想擺脫我跟別人雙宿雙飛。”
本以為我們會這樣彼此折磨到死。
直到弟弟為了替我抓小三,摔成半身不遂。
麵對天價治療費,我不得不向顧明媚低頭,同意離婚。
卻在病房外,聽見顧明媚和弟弟談話:
“恒恒,你別露餡。如果他知道我真正愛的人是你,一定會發瘋的。”
“我明白。其實我也不想裝病騙哥哥。我隻恨自己,控製不住對你的感情。”
“是我無可救藥地愛你,是我的錯。”
看著他們擁吻的身影,我渾身發冷,忽然感到陣陣疲憊。
沒意思。
這樣的愛人和家人,我都想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