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丈夫全家逼著自殺七次後,我綁定了反誣陷係統。
任何人未經查證便給我定罪,都要承受十倍冤罰的痛。
回來第二天,婆婆又把一隻玉鐲“碎”在我床頭,尖叫著說我是故意的。
她罰我跪在客廳玻璃碴子上認錯,可我膝蓋還沒彎下去——
她自己的腿先紮了滿腳碎渣,血流了一地。
直到保姆從她枕頭底下翻出另一隻完好的鐲子,她才紅著臉說“記混了”。
小姑子當晚就把我的設計稿投給了品牌方,署名她自己。
公公看了作品直誇:“這才是我宋家的水平,那個外人哪畫得出來。”
第二天品牌方撤回了合作函,說他們的風格與另一位獨立設計師高度重合,小姑子被全行拉黑。
她翻遍電腦才發現,她偷走的那一版是我三年前的練筆。
而那位“高度重合”的設計師,正是我當時的網課老師。
所以當宋衍說我瘋了,並把離婚協議推到我麵前時,
我最後一次問他:“你說我瘋了,證據呢?”
他頭也沒抬:“不需要證據,你站在這兒就是證據。”
行吧。
我拿起筆,慢慢簽了字。
“宋衍。”
“希望你這次,也撐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