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很罕見的高需求寶寶,渴望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
媽媽喂妹妹吃一口飯,我就把碗打翻,非要她先喂我。
爸爸給妹妹紮辮子,我就拿剪刀把自己頭發剪禿,逼他隻能關注我。
直到那天夜裏廚房著了火。
全家,隻有我活了下來。
爸爸臨死前說:
"寶貝,你以後要自己站起來。"
媽媽艱難地握住我的手:
"我聯係了舅舅,以後和他一起生活吧。"
可舅舅是個不靠譜的,他通宵打牌起晚了。
等他趕到臨時安置點時,我已經被人抱走了。
舅舅不願意擔責,沒聲張我的失蹤。
而把我騙走的人販子砸斷了我的腳,讓我乞討。
可我不會說好聽話,也不會裝可憐,沒幫他賺到多少錢。
到了大本營,他就迫不及待地摘了我的器官。
我死的時候沒覺得疼,滿腦子想的是終於能見到家人了。
因為這股執念,我真的飄回了家。
本該死在火災裏的三人搬進了新家。
媽媽把妹妹舉起來親了一口,爸爸在廚房喊吃飯了。
三人圍著桌子有說有笑,商量著明天去遊樂園。
他們還不知道,另一個女兒已經沒有明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