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偷了金主三十八塊錢後,他轉頭把我送上了改造綜藝。
在外人眼裏,我是傅沉養得最嬌貴的金絲雀。
衣服隻穿高定。
喝水隻喝冰川水。
一頓飯,能吃掉普通人一年工資。
送我進山,正好能治治我揮霍成性、貪得無厭的毛病。
所以節目組讓我們靠幹農活換取飯錢時,全網都等著看我崩潰。
可第一天,同組女明星嫌糙米飯喇嗓子,我卻端起碗,連菜湯都舔得幹幹淨淨。
第二天,別人吃剩的硬饅頭,我悄悄藏進口袋,藏在被窩裏當第二天的早飯。
第三天,我餓得胃痙攣,實在沒忍住,從垃圾桶撿起工作人員沒吃完的盒飯。
這一幕瞬間引爆直播間。
彈幕全在罵我為了洗白賣慘無下限,導演甚至當場連線了傅沉。
他聲音冷得嚇人:
“林舒,你到底在演什麼苦肉計?”
“我每個月給你三百萬,你還從保險櫃偷走三千八百萬。”
“現在跑到鏡頭前撿剩飯,你有病嗎?”
我捏著冷透的飯盒,愣了很久。
“可我隻拿了你錢包裏的三十八塊。”
“而且你每個月讓管家給我的生活費——”
我點開轉賬記錄。
“明明隻有三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