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未婚夫又一次讓閨蜜帶著她兒子來家裏吃飯。
這幾年,他總以心疼孤兒寡母為由,默許她們無底線地侵入我們的生活。
她沒有我家的鑰匙,卻能隨時開門。
逢年過節,他給我準備的禮物,總會被她一句孩子正好需要拿走。
不知情的人,甚至會以為他才是那個孩子的爸爸。
今天在未婚夫的軟磨硬泡下,我在廚房悶頭做了一大桌子菜。
端著滾燙的排骨湯出來時,她兒子卻故意伸腳絆了我一下。
湯汁全灑在我的小臂上,燙出一大片紅腫。
未婚夫衝過來,第一時間卻抱起嚇哭的男孩,輕聲哄著。
閨蜜站在一旁,假惺惺地看著我:
“孩子又不是故意的,你不會怪他吧?再說了,你一個大人,忍一忍就好了。”
未婚夫甚至責怪我:
“端那麼燙的湯怎麼不看著點腳下,別嚇著孩子。”
我看著他懷裏安靜下來的男孩,又看了看自己起泡的手臂,忽然就不疼了。
我摘下無名指上的訂婚戒指,放在那桌一口都沒來得及嘗的飯菜旁邊。
“這個家,既然早就坐滿了人,那我就不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