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手續辦完那天,我訂了兩張去雲南的車票,想去看看外麵的世界。
入贅蕭家十九年,我照顧她,也照顧她前夫留下的兒子。
繼子今年二十四歲,從不喊我爸爸,連婚禮上的敬茶都隻敬了他媽。
我以為他終究不願認我,訂票時也就沒跟他提。
可晚飯時,妻子卻把車票推回來:
“他爸爸回國了,我想趁還能走動,多陪陪他。”
我握著筷子,問她準備陪多久。
她又拿出離婚協議:
“往後都陪著,你有退休金能養活自己,不像他什麼都沒有。”
我替她守十九年家,隻換來一句我能養活自己。
繼子恰好推門進來。
妻子朝他招手:
“你也勸勸叔叔,別把事情弄太難看。”
他沒應聲,隻走到我身邊,拿起那兩張車票。
我以為他要替親生父親撕掉,眼淚終於落了下來。
他卻低頭查起了改簽,聲音很沉:
“律師我陪你找,旅行也陪你去。”
“雲南早晚冷,你那件薄夾克不夠。”
然後他從包裏拿出自己的工資卡,放在我手邊。
“對我爸,我會盡兒子的責任。”
“但十九年前你沒有讓我一個人,今天也不會隻剩你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