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五的客戶接待費,我申請了三次。
前兩次,行政說預算緊。
第三次,我把項目說明、來訪函、人員名單、接待明細全補齊了。
行政主管孫琳終於點了通過。
批準金額:15元。
備注:路邊攤解決。
我沒在辦公室吵。
因為恒星資本的決策人已經在來公司的路上。
我自己掏了240塊,找了一家還算幹淨的小館,把這場九千五百萬年度合作的最終考察撐完了。
第二天,對方發函:
“暫緩簽約,繼續接觸其他供應商。”
下午追責會上,孫琳搶先說:
“林悅私自超額墊資,破壞預算紀律,才讓客戶懷疑我們管理混亂。”
老板秦正盯著我,臉色沉得嚇人。
我沒有辯解。
我打開手機,把三次審批記錄和付款賬單放到他麵前。
屏幕上,那行“批準金額15元”亮得刺眼。
我說:“秦總,公司給了十五塊。您告訴我,九千五百萬的客戶,我請他吃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