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前,我們五個人合租了一套四居室。
姐姐拿了帶陽台的主臥。
青梅直播怕吵,要了隔音最好的房間。
女友說工作忙,需要書房兼臥室。
陽光最好的一間,大家留給了好友喬嶼。
沒人問我住哪兒。
喬嶼提議跟我擠擠,姐姐卻說他睡眠淺。
青梅拉開客廳的沙發。
“清川從小在哪兒都能睡。”
女友跟著點頭。
“他起得早,住客廳正好給大家做早餐。”
他們記得喬嶼睡眠淺,卻忘了我為什麼在哪兒都能睡。
高考前姐姐複讀,我把臥室讓給她,在客廳睡了一年。
後來青梅做直播,我陪她熬過無數個通宵。
再在後來女友異地實習,我坐六小時火車給她送退燒藥。
從小到大,我把床、時間和偏愛一樣樣讓給他們。
所以他們認定,我還會再讓一次。
房租一萬六,押金我交,租金我承擔一半。
可每個人都需要一扇能關上的門。
隻有我不需要。
中介遞來合同,讓我簽主租人。
姐姐催我:
“快點,喬嶼還等著挑窗簾。”
我劃掉自己的名字。
“不租了。”
我要搬去一個擁有房間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