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在政審前非要來我公司實習。
結業時,我給他開了優秀的實習證明,還封了個大紅包。
他卻把證明甩在我臉上:
"你這破公司連個經理都不讓我當,怕我搶你風頭是吧?我媽說得對,你就是見不得我好!"
轉頭他就在家族群和朋友圈大肆宣揚,說我嫉妒他考上,故意在實習期給他低職位。
親戚們紛紛指責我心胸狹隘。
我氣不過回他:“我這是為了你好,不然我給你個公司老總位置,你敢要?”
表弟直接懟我:“說什麼大話!你是不想給才吹牛逼吧?”
我冷笑一聲,直接把名下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變更成了他。
群裏親戚們滿足,表弟也開心,拿著新名片到處炫耀自己是公司老總。
但他大概不知道,當了企業法人,就屬於經商辦企業。
他考的那個單位,根本不可能要一個名下有公司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