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妻子假離婚的第三十天,是中秋節。
我帶著剛出生七個月的女兒去複婚,她卻挽著另一個男人,從登記室領走了結婚證。
五歲的男孩抱住她的腿,喊她媽媽。
一個月前,周思婉說公司出了事,怕債務連累我,求我暫時離婚。
昨晚,她還抱著我和孩子說,明天接我們父女回家。
現在,她擋住林琛手裏的紅本。
“他跟了我五年,總該有個名分。”
“你有孩子拴著我,還怕我不回去?”
我沒再問,轉身給酒店打電話,取消自己出錢籌辦的中秋家宴。
經理卻說,周女士把晚宴改成了午宴,賓客已經到了。
電話裏,丈母娘正喜氣洋洋地招呼親戚:
“今天是我女婿和外孫正式進門的日子!”
原來她要回的家,不是我的家。
我撥通母親的電話,準備告訴她回家。
周思婉卻扣住我的手腕:“走之前,先把祝福送了,別讓他們父子難堪。”
後來,她終於肯來接我。
可隻往醫院打了一通電話,她便再也說不出那句“跟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