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八年,裴川每次為了白月光喬苒丟下我,都會寫一張欠條。
“欠晚晚一次陪伴,無條件兌換”
第一張,是蜜月。
第三十七張,是我三十歲生日。
第九十九張,是我失去孩子的手術。
他說,攢夠一百張,我想要什麼都行。
第一百次,他為了陪喬苒那隻剛做完絕育的狗,把我們的八周年晚餐丟在一半。
我沒哭也沒鬧,隻把紙筆推給他。
“簽吧。”
裴川笑著寫下“無條件兌現”,還揉揉我的頭發。
“最後一次,以後不許翻舊賬。”
我點頭。
第二天早上,他推開次臥門,隻看見疊得整整齊齊的被子。
半年後,他哭著問:
“前九十九張,你為什麼一張都沒兌?”
因為那九十九次,我都還舍不得。
隻有第一百次不一樣。
你猜,我拿他欠我的一百次,換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