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排了五個小時,替妻子買到中秋限定的月兔玩偶。
結婚七年,她第一次主動托我辦事。
她說送給重要客戶,我便沒舍得讓禮盒淋到雨。
到家時,半邊肩膀已經濕透。
她接過袋子,先檢查盒角有沒有壓壞。
第二天,她竹馬抱著月兔發了朋友圈。
“隨口一句喜歡,有人就替我想辦法。”
妻子評論:“你的願望,當然要認真。”
我看著那句話,想起去年住院前,自己也提過想要一個玩偶。
我怕手術,想抱點什麼進去。
她說成年人不需要這些,還給我發了一篇過度消費的文章。
那時我覺得,她隻是務實。
晚上,我問能不能也替我買一隻。
她正在給宋清和查隱藏款的編號,頭也沒抬。
“你怎麼也跟著湊熱鬧?家裏還不夠亂?”
其實家裏很空。
我的舊書、擺件和唱片,都在她一句句“沒用”裏清走了。
我沒有再問,隻是打開手機在那份出國的邀請函下回複了確認。
有些願望過了期限,就不再需要補償。
我想要的也從來不是一隻兔子。
是我說喜歡時,不必先證明自己配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