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骨癌確診報告那天,我沒掉一滴眼淚。
反正在這個家,我連生病的資格都沒有。
四歲生日那天,媽媽把我從弟弟房間拎出來,鎖上門對我說:
“你是從福利院抱回來的,給你口飯吃已經是天大的恩。”
所以弟弟學馬術,我蹲在車庫裏給全家人擦鞋。
弟弟過生日訂五層蛋糕,我連幾號生的都不知道。
生病確診後醫生說要盡快做幹細胞移植,讓家屬驗血配型。
我沒開口。
我怕他們說,治病太貴,不值得。
上周偷偷聯係了福利院,想找親生父母碰運氣。
院長翻了三遍檔案,最後盯著我的臉看了很久。
“小夥子,我們這兒沒有你的記錄。”
“你確定自己是被領養的?”
我愣住了。
當晚我翻出家裏鎖著的鐵皮櫃,在最底層找到兩張出生證明。
一張是我的,父親欄和母親欄,寫著爸媽的名字。
一張是弟弟的,來源機構那欄蓋著福利院的紅章。
我蹲在地上,喘不上氣。
親生的是我。
可我的骨頭,已經一片一片的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