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娘是京城最出色的玉雕大師。
當年貴妃千秋,我娘耗時三年雕了一尊九龍翡翠山子。
她的女眷偷換了圖紙,在龍眼處做下手腳。
又向皇帝舉報我娘心懷怨懟,刻下大逆不道之物。
我娘被廢去雙手,打入詔獄。
我被剝去衣衫,烙上奴印,罰入官辦采石場做了最下等的苦役。
那名女眷踩著我娘的血肉,成了禦用司的掌印女官,富可敵國。
十幾年後,我隱姓埋名,一步步考入工部,成了執掌皇家造辦處的令官。
新帝登基,要為太廟雕刻一方傳國玉璽。
掌印女官親自督辦,將這絕佳的邀功機會攬入懷中,呈上了她親自操刀的玉璽。
驗璽大典上,百官朝拜,她跪在最前方,等著新帝的封賞。
我作為令官,戴著白手套,捧起那方玉璽。
隻看了一眼透光處的綹裂,我便將玉璽放回托盤。
多年前的舊賬,也該清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