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沈淮川隱婚六年,
為了維護他的自尊,我藏起金牌編劇的馬甲,
頂著新人編劇的名頭,從零開始為他寫了四個劇本。
把他從無人問津的新人演員,捧成頂流影帝。
可頒獎禮後台,他的青梅經紀人攔住我,當眾譏諷我心機深沉。
“剛入行的新人最會給自己加戲。仗著給淮川改過幾場戲,就敢拿影帝的功勞往自己身上攬。”
然後扭頭看向身後的沈淮川,
“等著吧,她下一步不是拿劇本逼你給塞資源,就是逼你公開關係,把自己炒成影帝背後的女人。”
“到時候她名利雙收,你要敢不認她,就是紅了以後拋棄糟糠的負心漢。”
沈淮川沒有替我解釋,還頗為認同的點了點頭。
慶功宴當晚,他讓法務準備了一份婚內補充協議。
我創作的所有劇本,版權都要無償歸入他的工作室。
他會每月給我四千生活費,且不得公開我們的關係。
如果未經允許泄露了與他的關係,我便要淨身出戶,再賠償工作室三個億。
沈淮川將簽字筆推到我麵前。
“你不是總說不在乎名利,隻想幫我嗎?”
“簽了它,也算證明你接近我真的沒有別的目的。”
我拿起那份協議,當著他和法務的麵,一頁頁撕得粉碎。
“不用這麼麻煩。”
“離婚吧。”
我轉身走出慶功宴,撥通了好萊塢製片人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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