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歲那年,父親說我碰倒了鄰居家八百萬的古董花瓶。
“人家發話了,要麼打工還錢,要麼把你送去坐牢。”
“爸媽隻能給你簽了賣身契,用一輩子的工資來還。”
從那天起,我不敢吃肉,不敢買新衣服,初中畢業就去流水線打工。
弟弟想吃肯德基沒錢,父親就罵我,害弟弟跟著我受苦。
我拚命加班,甚至去抽血賣錢,隻為了早點還清那八百萬。
直到今天我因為貧血暈倒在鄰居家門外。
鄰居把我扶進屋,還給我倒了杯熱糖水。
為了表示感謝,我主動提出幫他擦拭客廳裏仿製的花瓶。
李叔叔笑著擺手:
“這是我家那個當年花八百萬拍回來的真品,擺了快二十年了。”
我如遭雷擊,指著花瓶聲音發顫:
“這個花瓶不是十年前被我打碎了嗎?”
李叔叔一臉莫名其妙:
“它一直放在這裏,沒有碎過啊。”
我盯著那個完好無損的古董,渾身發抖。
原來那張困住我的“賣身契”,從來就不存在。
既然禁錮我十年的枷鎖是假的,那所謂的“家人”,我也沒必要再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