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愛錢,最討厭別人給我畫餅。
初中,同桌讓我替他整理考試重點。
“等考完了,我請你喝奶茶。”
我把打印好的收款碼推過去。
“考完你要是忘了怎麼辦?”
他盯著收款碼看了半天,最後認命掃碼。
“行,先付錢,你再整理。”
大學時,富二代跟我稱兄道弟,說雖然現在沒錢,以後擁有的一切都分我一半。
我拍了拍他的肩。
“那就等你擁有以後再來。”
工作後,老板讓我免費加班,說年輕人不能隻看錢。
我把加班申請退回他桌上。
“您不看錢,是因為錢都進您口袋了。”
“我看錢,是因為我的還沒到賬。”
從那以後,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個視錢如命的撈男。
直到走丟十八年後,親生父母終於找到我。
母親抱著我哭,說以後一定會好好補償我。
我抽了張紙巾塞進她手裏。
“怎麼補償?”
“房子、股份還是現金?”
客廳瞬間安靜。
假少爺林慕辰挽緊母親的胳膊,嘴角帶著嘲諷。
“哥哥剛回家就問錢。”
“難道你認爸媽,隻是為了家產?”
我點頭。
“對啊。”
他沒想到我會承認,臉上的笑掛不住了。
我看向父母。
“他替我享受了十八年的親情。”
“那我回來拿十八年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