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戀愛五年,如今終於準備步入婚姻的殿堂。
今天一早我特意趕到女友家商量明天的婚禮細節。
誰知吃到一半,嶽母突然從包裏掏出一份協議推到我麵前。
“顧硯珩啊,明天你就是我家女婿了。”
“按照規矩,新女婿進門,得給嶽母家表表忠心。”
我掃了一眼協議,大致意思是要我把我那套大平層過戶給女友的妹妹。
我以為自己看錯了:
“阿姨,您這是什麼意思?”
女友在一旁按住我的手,語氣理所當然:
“阿珩,我妹馬上畢業要談對象了,沒套好房子當嫁妝不行。”
“反正你娶我了,以後住我家就行,咱們一家人共患難才是真愛嘛。”
嶽母跟著搭腔:
“就是,男孩子名下留那麼多大房子幹什麼,壓不住福氣的!”
“你簽了字,明天這禮服你才能穿得安穩。”
看著眼前這對母女理直氣壯的嘴臉,我氣笑了。
“原來你們家嫁女兒,是為了精準扶貧啊?”
“這婚我不結了,帶著你的真愛和老破小,滾出我的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