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那場綁架案,妻子霍雲蔓和我的前任同時被綁。
我陰差陽錯認錯了人,把前任當成她救了出去。
霍雲蔓就此認定我深愛前任。
無論我怎麼解釋,她都不願相信。
結婚七年,我用盡全力去愛她,為她擋下家族暗箭,替她熬壞了胃。
可她始終冷眼相待,隻要我稍作辯解,她便譏諷:
“怎麼,難道當初拋下我去救你心上人的那個人不是你?”
後來我和她的竹馬同時被綁架。
她為了報複我當年的選擇,故意救走竹馬,將我一個人留給歹徒。
上一世,我受盡欺辱,得救後在日複一日的夢魘與她的冷眼中抑鬱而終。
再睜眼,我回到了包下整層餐廳,舉著鑽戒向她求婚的那天。
霍雲蔓居高臨下地看著我,冷笑著嘲諷:
“想跟我結婚?可以,隻要你跪下承認當年是為了救她才拋棄我的,我就答應。”
前世的我,紅著眼眶卑微發誓一定會補償她。
可這一次,我平靜地起身,將那枚昂貴的鑽戒直接扔進了旁邊的垃圾桶。
“既然你永遠要在玻璃渣裏找糖,那我就不解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