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須在二十六歲前領證結婚,才能繼承屬於我的那份家族基金。
為了這天,相戀五年的未婚妻陸婉雲向我保證,絕不會出任何差錯。
可直到民政局快要下班,她依然沒有出現,隻在電話裏解釋:
“公司有急事,明天再領也是一樣。”
這已經是她第三次在約定領證的日子放我鴿子了。
我失落地回到家,卻在門外聽到客廳裏傳來歡聲笑語。
陸婉雲正半跪在地上,為我的養弟試穿一雙絕版的定製皮鞋。
養弟眼眶微紅:
“雲姐,你今天為了陪我沒去領證,哥哥肯定生氣了。”
陸婉雲滿眼心疼:
“他生什麼氣?遺囑也就是個形式,哪有你馬上要辦的生日宴重要。”
就連平日裏對我要求嚴苛的爸媽,也坐在一旁幫腔:
“就是,川聿什麼都有了,晚幾天領證怎麼了?”
“晨昊從小身體就不好,你要多陪陪他。”
我死死攥著門把手,多年的真心和親情在這一刻成了個徹頭徹尾的笑話。
我沒有推門爭論,而是平靜地撥通了那個隱藏號碼。
“霍總,你上次提的聯姻提議還算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