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客家,相愛之人要在大年十五舉著火把,走完九百九十九級石階。
若是中途火滅,便是不被祖宗承認的孽緣。
我和宋雲矜走了七年,火把熄了七年。
每一年,都是走到第九百階時,平地生風,火把詭異熄滅。
宋雲矜的母親指著我的鼻子罵我八字輕,連累宋家不得安寧。
第八年元宵,我提前去檢查存放火把的祠堂。
卻看見我的弟弟,正將火把柄的煤油棉芯塞進水裏。
宋雲矜從身後環住他的腰。
"跟前幾年一樣,算準二十分鐘後浸濕燭芯。"
弟弟轉過身,雙手勾上她的脖頸。
"雲矜姐,這都第八年了,我們還要瞞到什麼時候?"
"每次看你牽著我哥的手走石階,我心裏就像被火燒一樣。"
宋雲矜低頭吻了吻他的額角,那是八年來從未對我有過的溫柔。
"傻瓜,再忍忍,今年他的名聲就臭了,我媽會做主退了這門親。"
"到時候我風風光光讓你進門。"
我立在陰影裏,望著那簇尚未點燃的火。
原來七年風雪不是天意,是人心。
今年,就讓這把火替我照一照,誰才是真正的孽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