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傅雪棠結婚的第三年,村裏辦社火巡遊。
按老規矩,社火頭一天,夫妻要並肩從祠堂走到村口,踩過火堆,才算來年順遂。
我早早備好了紅色唐裝,在祠堂門口等她。
傅雪棠來了,卻繞過我,把手遞給了身後的林嶼白。
“你腿不好走夜路,我扶你過去。”
族裏長輩皺了眉,有人小聲說:
“這踩火不是得兩口子一起?”
傅雪棠頭也不回:“他自己能走,別大驚小怪。”
我一個人踩過火堆,鞋底燙得發焦,身側沒有人扶。
回頭看,她正替林嶼白拍去褲腿上的火星,語氣溫柔得像哄孩子。
村裏人都以為林嶼白才是傅家的正牌丈夫。
後來元宵紮花燈,她親手給林嶼白糊了一盞並蒂蓮。
我問她要,她說男女有別傳出去不好聽。
我是她丈夫,卻成了那個需要避嫌的外人。
今年社火又到,我沒有去祠堂。
我把紅唐裝疊好放進箱底,連同三年沒被牽過的手,一起收進去了。
火堆年年燒,我不想再一個人踩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