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顧佳寧互相折磨四年後,我終於判了自己的死刑。
四年前,我是全市最年輕的男刑辯律師。
而顧佳寧是把我父親送上審判席的女檢察官。
我父親是冤枉的。
所有證據都指向栽贓,所有證人都疑點重重。
可顧佳寧說她查過了,證據鏈完整,我父親罪有應得。
最後父親因為心梗死在看守所。
我花三年找到真正的幕後主使沈長風,將其送進監獄。
案子判決那天,顧佳寧卻把沈長風的兒子沈越接回了我們的公寓。
她說他無辜,說他被父親家暴,說他需要人照顧。
沈越恨毒了我,處處針對我。
摔碎父親遺物,燒毀我的案卷,甚至當著顧佳寧的麵說我父親死有餘辜。
顧佳寧永遠護著他,次次怪我斤斤計較。
直到上周,我查到了一份被封存的卷宗。
四年前顧佳寧經手我父親案子時,沈長風的栽贓證據就在附件裏。
她不是沒查到,而是壓下了。
她從一開始就知道我父親是冤枉的。
她替沈長風埋了真相,親手把我父親送上死路。
走出門時天在下雨,和四年前接到父親死訊時一樣。
那天她撐傘來找我,說會還我公道。
她確實還了,隻是公道給了別人,傘也撐在了別人頭上。
沒關係,從今天起,我自己打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