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胃癌晚期報告的第三天,我寫了一封遺書。
隔天,女友餘安歌和兄弟陳渡紅著眼眶推開門。
我以為她們是來陪我的,剛想笑著說沒事。
餘安歌卻握住陳渡的手,在我麵前半蹲下身。
“慕聲,你時間不多了,有些話我不想帶著遺憾瞞你一輩子。”
陳渡靠在她肩頭,眼眶微紅。
“對不起,我們在一起兩年了。每天瞞著你,我們真的好痛苦。”
餘安歌伸手擦掉他的眼淚,語氣溫柔又坦蕩:
“你要是真心疼我們,遺書裏那套房子就留給阿渡吧。”
“就當是......你最後成全我們。”
我看著他們如釋重負的樣子,笑意僵在臉上。
戀愛三年,我發燒到三十九度,她說吃片藥就行。
陳渡胃疼,她連夜開車兩小時送藥上門。
我生日,她轉個紅包,說"心意到了"。
陳渡生日,她提前半個月訂了海景餐廳,送了一塊限量版手表。
回想著從前的種種細節,我突然就明白了。
她不是不會愛人。
她隻是不愛我。
其實我剛剛接到了醫院打來電話,說報告拿錯了,我沒有癌症。
但我不想告訴他們了。
我決定簽下了駐外研究院的調令。
一周後,我將登上飛往柏林的航班。
就讓他們以為我死了吧。
畢竟死人不會回頭,也不需要原諒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