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拐賣到山區的第三年,終於找到機會給我爸打了個電話。
“爸,救我!他們隻要二十萬就把我放回去!”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然後是我爸疲憊的聲音:
“閨女,家裏實在沒錢啊......你哥要結婚,彩禮就要十八萬八,我們砸鍋賣鐵才湊夠。”
“你就在那邊......好好過日子吧,就當是為了這個家,為了你哥。”
電話掛斷了。
我萬念俱灰,拚了命才從大山裏逃出來,一路乞討回到家。
推開家門,裏麵張燈結彩,一片喜氣洋洋。
我哥穿著新郎服,旁邊的新娘子滿身金飾,正是我當年最好的閨蜜。
看到我,全家人都愣住了。
我媽一把將我拉到門外,壓低聲音吼道:
“你回來幹什麼!今天是你哥大喜的日子,你這副鬼樣子,存心來觸黴頭的嗎?”
“那二十萬,就是你閨蜜給的彩禮錢!”
她說著,從兜裏掏出兩百塊錢塞給我,“趕緊走,找個地方洗洗,別在這兒丟人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