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那天,沈清秋把一張出生證明混在了結婚材料裏。
我翻到那頁,愣了三秒。
孩子姓沈,出生日期是去年八月。母親一欄空白。
“這是我姐的遺腹子,我想趁今天把戶口落咱們名下。”
我抬頭看她。
“落咱們名下?意思是寫我是孩子的父親?”
“對,姐夫身體不好,實在帶不動。”
她說得輕描淡寫,我手心開始發涼。
“你什麼時候決定的?”
“上個月姐夫找我談的。”
“上個月?我們上個月剛拍完婚紗照,你一個字都沒提過。”
她終於露出一點心虛的表情,但很快被責任感蓋過去。
“璟言,我姐就剩這一根血脈了,我不能不管。”
工作人員在窗口催第二遍了。
我把所有材料整整齊齊摞好,遞還給她。
沈清秋,你姐的血脈你可以管。
但拿我的人生去填你全家的窟窿,我不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