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完超市的早高峰,我隨手拆了一個麵包吃。
睡到日上三竿才起的女兒劈頭蓋臉一頓罵:
“爸,你怎麼就這麼饞,趁著我不在,專門偷貴的麵包吃,真是千防萬防,家賊難防!”
我解釋說,我早上五點就起床開店,忙到現在都沒吃早飯。
女兒不依不饒:
“你搞清楚,這是我的店,我好心好意把你從鄉下接來養老,你就是這麼報答我的?”
女婿不滿的插話:
“餓了你就不能忍忍嗎?昨天的剩饅頭榨菜還在鍋裏給你留著呢,你就不能回家再吃?”
親家母笑著打著圓場:
“行了行了,我相信親家也不是占小便宜的人,吃了麵包肯定會付錢的對吧。”
“五塊錢一根,掃碼吧。”
我氣笑了,店是我出錢開的,貨是我一件件搬的,
我起早貪黑沒要一分錢工資,現在吃個麵包還得付錢了?
既然這樣,這個女兒我不要了。
我轉身拿回所有存折和銀行卡,把遺囑改成了侄子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