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程欣同居的第一天,我送走了養了八年的貓。
因為她嚴重貓毛過敏,碰一下就會起蕁麻疹、休克。
為了她的命,我把貓寄養在表哥家,並嚴格遵守她定的死規矩:
看貓必須報備、回來立馬換衣服洗澡。
有次我忘了將鞋裝起來,她盯著我的眼神像在看一個殺人犯:
“你到底有沒有把我的命當回事?”
從那以後,我每次看貓都變得十分謹慎。
直到今天,我的貓被狗追得後腿摔脫臼了。
我紅著眼趕到寵物醫院,推開急診室的門,卻猝不及防地撞見了程欣。
她站在診台邊,袖子擼到手肘,懷裏抱著一隻正在掙紮的暹羅貓。
旁邊的男生正舉著手機錄像,語氣清朗卻透著幾分刻意:
“你別動,記錄一下咱崽子第一次抽血。”
她配合地衝鏡頭比了個耶。
“當媽的第三個月,已經住了兩次院。”
我看著裏麵其樂融融的一家三口,又低頭看了看懷裏這隻我連名分都不敢給的貓。
終於明白,原來她不是對貓毛過敏,隻是對我的貓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