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兩點,我從解剖台上的無名男屍右腳踝內側發現一小塊幸存的皮膚。
上麵有道疤,像月牙般的弧形,位置和形狀都跟發小程敘身上的一模一樣。
我手抖了一下,手術刀差點掉在地上。
那道疤是初三那年,我騎車帶他時不小心摔的。
但是屍體麵部被砸爛了,渾身澆過汽油又滅掉,燒得隻剩軀幹勉強完整。
所有身份特征被係統性銷毀,簡直是教科書級別的反偵察手段。
我蹲在解剖台旁幹嘔了五分鐘,站起來撥程敘的電話。
響了兩聲就接了。
“喂?大半夜打什麼,我明天還要陪曼瑩去見她爸呢。”
語氣慵懶,帶著剛睡醒的不耐煩。
我輕聲詢問,語氣聽不出異常:
“你還記得腳踝上那道疤,是怎麼來的嗎?”
電話那頭沉默了整整八秒。
“大晚上的你怎麼問這個?什麼疤?不小心磕的吧,記不太清了。”
程敘將這件事記了好幾年,上周聚餐還念叨過。
他每次都說“被你害的”,然後伸腳踹我一下。
我掛了電話,把解剖報告鎖進抽屜最深處。
如果真正的程敘已經被殺害了,那電話那頭的“程敘”,又是誰?